辰溪融媒7月14日讯(通讯员 陈仕宝 熊健 刘龙刚)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,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,船溪乡积极有序地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整治工作。
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“八不准”要求。船溪乡相关部门对全乡2013年以来农村建房未批先建及在2020年7月3日后新发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住房等四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,坚决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,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,不准买卖、流转耕地违法建房,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,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,不准违反“一户一宅”规定占用耕地建房,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,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。对违反“八不准”规定的房屋建立台账,明确责任人,限时拆除,绝不容忍。
依法依规申请使用住宅用地。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,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,严禁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建住房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严格落实“一户一宅”要求和省定宅基地标准,经依法审批后方可动工建设。村内难以安置,确需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的,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、翻建、新建房屋行为,将被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,将予以拆除。
为严格保护耕地、保障粮食安全,船溪乡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密切关注,对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“八不准”的相关要求,形成长效机制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理由踩踏红线。对违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,实行“零容忍”,重拳出击,限时拆除,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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